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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母桥镇:“三落实”确保社会救助阳光运行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1日 11:04          来源:     阅读数:3681

为保证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张母桥镇坚持做到“三落实”, 确保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落实工作机制。该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工作领导组,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等6项工作机制。14个村(街)均设立民政救助窗口和社会救助工作站,落实社会救助工作协理员,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该镇严格落实申请救助受理、家庭状况核查、组织评议、审核和公示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谁受理、谁核查、谁签字、谁担责”的工作责任制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村(街)干部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零备案制度。对在社会救助评议和复核工作中未按程序操作敷衍了事的,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落实主体责任,杜绝了优亲厚友的不良现象发生。

三是落实操作程序。该镇每一项救助均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公示→核查→申报→审批→打卡发放”等操作程序,由镇纪委全程跟踪督查,让社会救助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冯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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