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湖南常长高速常德市汉寿县段“3.22”旅游大巴起火事故教训,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交通运输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县地方海事处全面开展春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辖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该处及时召开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布置会,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检查内容,为有序开展安全大检查奠定基础。同时,4月2日,县地方海事处组织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渡口渡船、旅游公司和港口企业,对安全生产措施、船员适任证书、培训教育档案资料和救生消防设备进行细致检查,重点加强码头、渡船安全监管,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填写隐患清单,督促限期整改,积极消除各类水上安全隐患。
“清明、五一”将至,该处将严格要求水运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清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持续深入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现场督(检)查,坚决遏制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