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下午,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议,组织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鲍园兵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等。
会议传达了《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报了相关案件。
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室办组负责同志围绕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鲍园兵要求,要充分认识在全县进一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总体要求、落实主要任务、加强组织保障。要通过警示教育,切实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要深化以案促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增强监督质效。
各乡镇纪委,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直纪工委,县属事业单位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和县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