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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会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 09:11          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阅读数:2295

      1月13日上午,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县城区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会。副县长、公安局长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1年限放工作开展情况、全年违法燃放案件查处和相关追责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如何做好2022年度限放工作作了部署安排。限放区域城关镇、桃溪镇、柏林乡、开发区和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等单位,以及县公安局城中、城东、城南、开发区、桃溪、柏林派出所负责同志就各自单位2021年限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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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勇指出,当前我县限放管理工作已纳入常态化管理模式,下一步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好宣传、教育、引导、巡查、处罚、追责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努力解决在日常管控和宣传方面存在的空档和盲区,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巩固现有成果,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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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勇强调,一是充分肯定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我县自2017年实施限放政策以来,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违法燃放的案件逐年减少,效果显著,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理解支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在限放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困难,各责任单位针对自身暴露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强化措施,在2022年春节来临前,提前谋划和部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客观分析形势,切实提高认识。随着我县城区快速发展扩大,新建住宅小区、外来人员、进城入户人员增多,新年度的限放工作任重而道远。各单位要不断提高限放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要把限放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贯彻落实,并从自身做起,单位及个人带头全年禁放烟花爆竹,做好榜样。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时间节点。各责任单位要不断丰富限放宣传方法和形式,把烟花爆竹限放宣传纳入日常工作久久为功,持续巩固限放群众基础。要准确把握“拉闸”时间节点、限放区域、电子礼炮拟声类烟花爆竹替代物等关键要素,精准宣传、有效管控。要积极倡导广大市民在允许燃放时间段最大限度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引导氛围。节后还要重点把握清明节前后的禁放工作宣传巡查。

     四是完善协作机制,深化联合惩戒。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密切协作,完善 “一案六查”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联合惩戒的方法,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提升违法燃放成本和心里震慑,严防无序燃放现象的反弹,形成限放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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