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陶才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舒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参加会议。
张瑞杰在会上作了强调讲话。他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主管部门积极努力,工作卓有成效,得到了上级和全县各界的广泛赞誉。他强调,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县级范围仍有很多工作要做。要优化创新环境,加强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创新意识;要优化创新资源,提供政策保障,培育和引进创新人才,强化项目资金支持,为创新集聚优质资源;要优化创新成果转化。县内企业发展的艰辛历程充分表明,只有勇于创新,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才能不被淘汰。因此,要积极引导县域企业转变观念,加大创新投入,掌握市场主导权。关于工作评议工作,张瑞杰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常委会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形式。会上通过的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常委会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广泛的征求意见。希望全体组成人员认真学习暂行办法,积极主动参与到评议工作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梅家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俊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傅代玉,县科技局局长孙家胜,汤池镇、阙店乡、千人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