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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08:06          来源:     阅读数:2632

6月7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杰,副主任吴家文、方跃宏、陶才出席会议。会议由方跃宏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地税局《关于县地税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实施舒城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的议案和关于将县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价差等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张瑞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张瑞杰指出,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县扶贫办充分发挥参谋部、战斗部作用,出主意、抓协调、促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要切实增强紧迫感,振奋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要对照标准,整改突出问题,经得起评估和核查;要着眼长远,打牢发展基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张瑞杰要求,县政府要以创建规划为蓝本,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合力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对照创建目标,科学谋划和实施好重点项目,补齐“硬件”短板;要加大对规划以及决议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创建工作高效开展。就做好工作评议整改工作,张瑞杰要求,被评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整改的自觉性,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地抓好整改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副县长梅家宏,县法院、检察院、扶贫办、环保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张母桥镇、桃溪镇、高峰乡、春秋乡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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