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2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家财等7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黄家财同顾勇(已死亡)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合肥市长江西路黄家财经营的强顺金鑫警犬繁殖基地(以下简称“合肥狗场”)内及周边区域长期开设赌场敛财。在赌场发展过程中,为维持赌场的稳定性、秩序性、安全性,树立非法权威,黄家财、顾勇以高额固定工资先后招募王君(另案处理)、被告人鲍骏、王孝凤、陈玉龙、张成兵、吴启峰及李剑、吴永斌(二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加入,在赌场内从事管理、“抽头”、接送、护场、望风等事务,分工明确,逐步形成了以黄家财为首要分子、王君、鲍骏、王孝凤为重要成员,张利军、杨涛、王博、郑亮、王虹国、高洋、袁圣业、苑建华(张利军等8人均另案处理)为一般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攫取非法利益、确定强势地位、维护非法权威,长期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以赌养恶、以恶护赌,并相继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黄家财、鲍俊、王孝凤、张成兵的刑事责任、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陈玉龙、吴启峰、储成柱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7名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王闽)
5月25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宏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宏与程建、单世留、胡勇、潘乐、杨勇、尹礼运、吴青山、王军、余兵(均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程建、王宏为首要分子,以单世留、胡勇、潘乐、杨勇、尹礼运、吴青山、王军、余兵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舒城县境内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王宏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宏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犯罪的全部罪行处罚。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的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王宏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近亲属等旁听了庭审。鉴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 聂菲菲 通讯员 陶倩)
5月15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罪的被告人徐某某等人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其中,徐某某、李某某、乐某某、何某等4人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8月13日,市商务局局长时军、副局长吕宜宝一行到河棚镇河棚村开展扶贫走访调研活动,河棚镇主要负责人等陪同。
在河棚村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商务局副局长、驻河棚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马同明汇报了前一阶段驻村扶贫工作,河棚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当前“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大排查等当前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时军指出,自年初以来河棚村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绩值得肯定。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时军强调,要全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要同心合力,同频共振,要突出重点抓脱贫,找准问题补齐短板,要对标年度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立足当前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时军同时建议河棚村联合党委于下月召开由联合党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会商解决河棚村当前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出现的问题,现场办公逐一落实具体举措。
会后,时军一行还现场查看了河棚村电商扶贫点,对电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了具体指导和要求。(文拥军 江冬 沈业忠)
8月1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秀萍到庐镇乡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宗教、扫黑除恶、信访维稳、防台风、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她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弹好钢琴,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落到实处。
随后,张秀萍实地走访了黄柏村电商服务网点,详细了解网点经营情况,对村级电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张秀萍还深入王如宽、圣前应、孙自得等贫困群众家中,翻阅扶贫档案资料,检查政策落实情况,与贫困群众促膝交谈、拉家常、问生计,详细了解近期生活状况,鼓励他们增强信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帮扶下,通过自己的勤劳努力,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张秀萍指出,扶贫工作不仅要解决贫困户生活中的困难,更要在就业、产业扶贫上做好功课,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注入源动力,增强“造血”功能。张秀萍要求,乡村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同贫困群众的沟通交流,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每一户贫困群众家中。要继续落实好帮扶措施,开展好脱贫攻坚回访工作,动态掌握贫困户脱贫状况,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坚决防止返贫。
7月30日上午,我院对程建、单世留、胡勇等9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对首要分子程建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罚,没收棍棒等犯罪工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程建、单世留、胡勇、潘乐、杨勇、尹礼运、吴青山、王军、余兵及王宏(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程建为首要分子,以单世留、胡勇、潘乐、杨勇、尹礼运、吴青山、王军、余兵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舒城县境内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建以市政公司为依托,与他人因材料款、借款、保证金等发生矛盾后,多次以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以程建为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社会群众等近70人旁听了宣判。
[详情]“现在开庭!”
7月23日上午9点,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舒城又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卢迅、蔡光营、吴睿杰3人涉嫌敲诈勒索、绑架两项罪名,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开庭审理的第六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迅与被告人蔡光营系在江苏省溧阳监狱服刑期间结识,2018年12月份,蔡光营从江苏省新沂市来到舒城县。被告人吴睿杰于2018年12月17日经他人介绍结识了卢迅。被告人卢迅、蔡光营、吴睿杰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恐吓、威胁等手段在舒城县汤池镇境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绑架、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卢迅为纠集者,蔡光营、吴睿杰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迅、蔡光营、吴睿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卢迅、蔡光营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为绑架他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构成了绑架罪。应当以敲诈勒索罪、绑架罪分别追究被告人卢迅、蔡光营的刑事责任,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被告人吴睿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3名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