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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广播电视台春秋山发射台人行通道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4日 17:28          来源:     阅读数:4872

舒城县广播电视台春秋山发射台人行通道建设工程

招标人:舒城县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五年三月

舒城县广播电视台春秋山发射台人行通道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单位须知

投标企业代表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内容,并在须知附件上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须知一经签名或盖章,即视为投标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舒城县广播电视台春秋山发射台人行通道建设工程。

2、计划工期、质量要求:计划工期为45天,质量要求为合格标准。

二、发包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他说明: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要求进行。

三、固定总价发包:

报价上限为176399.84*0.9= 158759.856超过报价上限的为无效报价。

四、付款方式1完成主体工程量的50%后付合同价的30%2、主体竣工后付合同价的3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5% 4、下剩5%一年后付清。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公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为:公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要求: 每周不得少于五天 。

七、 投标单位报价要求:

(一)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响应文件。

(二)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四)投标单位应按投标函规定格式报价(投标函格式见附表)。

(五)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六)投标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单位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

1、企业代表陈述、答辩。参与投标企业代表现场陈述(陈述时间在20分钟以内)、答辩。现场陈述内容包括:(1)企业概况及同类工程完成业绩;(2)施工方案(包括安全生产);(3)完成工程时间;(4)质保承诺。

2、结果确认。投标报价最低价企业为该工程的中标企业。

(二)投标单位承诺的完成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否则以废标。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报价的;

2、参与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3、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不全的。

(四)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县广播电视台将上报相关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否决当次评标结果。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请各投标单位在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六)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同时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单位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委托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5、投标函(须原件加盖公司公章);

6、投标企业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7、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等情况的其他资料(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七)本次招标活动经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同意由县广播电视台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九、投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32715:30(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县广播电视台二楼会议室。

(三)联系号码:0564-8624824

十、投标文件要求:

1、对招标人的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等进行书面认可函。

2、投标函。

3、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

4、格式要求:A4纸不得活页,密封包装。

5、提交份数:一式二份。

6、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打印装订成册,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十一、提交相关费用:

1、预中标单位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预中标候选人递补为预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舒城县广播电视台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给中标方(无息)。

十二、签订合同:中标单位10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上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1

投标须知、报价上限、清单、图纸及工期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须知、报价上限、清单、图纸及项目工期,我方已于 日收到,并对本通知的内容予以认可无疑义。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附件2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投标须知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和风险担保(若有)。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主办单位:舒城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64-8623660 传 真:0564-8624824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8624824 信箱:86236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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