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3日)
这次全国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宣传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实际,贯彻落实全国广播影视局长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社会管理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刚才,广西、重庆、浙江、安徽、山东五省(区、市)广电局的同志,分别从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管理、加强网络电视等新媒体管理、促进节目制作产业发展、维护广告播放秩序、查处非法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等方面,介绍了情况,交流了经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讲得都很好,听了很受启发。对于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工作,田进同志将作全面部署。这里,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社会管理工作切实得到改进和加强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宣部的领导下,各级广电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按照抓管理促发展、促改革、保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扎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管理工作切实得到加强和改进。
一是加强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管理。坚持把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要求,严把审批关口,加强宏观调控,优化了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的布局。近两年,80个地市级电台、电视台经批准,按照资源有机整合,转换机制、发挥优势、提高效益,合并后机构不升格,隶属关系不变的要求完成了合并。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部署,积极扶持少儿和对农等公益性频道频率的发展。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发展数字付费广播电视业务。基本实现了教育电视播出机构的职能转变。少数频道存在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纠正。坚持从严管理,加大查处力度,违法办台、办频道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二是积极探索加强对新媒体新业务的管理。按照积极发展、主动占领、兴利抑弊、加强管理的原则,大力扶持主流媒体开办网络广播电视、IP电视、移动数字多媒体等新媒体业务,开拓新阵地。加强调查研究,跟踪新媒体新业务发展趋势,抓紧制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基本掌握了新媒体领域的发展主导权和管理主导权。加大对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业务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了行业发展秩序。
三是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从调整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入手,促进制作经营机构加快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节目制作领域,推动国有制作机构的改制重组,进一步解放、发展了文化生产力,节目数量和质量得到提高,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制作机构为主体、民营制作机构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切实加强了对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业绩审核,建立健全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四是强化广告管理。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和提高广播电视公信力的高度,严肃查处违规播放广告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虚假广告,重点对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进行专项整治,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秩序明显好转。重视广告的社会教育功能,开展了全国电视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积极鼓励播出机构加强公益广告的制作与播出,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是加强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和境外节目引进播出管理。严格审批控制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境内的有限落地,并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落地频道的管理。完善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坚决打击非法安装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在狠抓源头查处大案、要案方面取得重大战果。严肃查处违规引进、播出境外节目行为,监控封堵境外有害视听信息在互联网的传播,维护了国家信息和文化安全。
六是加强管理创新。近年来总局注重加强广播影视管理的前瞻性研究,在充分研究传统广播电视媒体运行规律的同时,探索分析新媒体业务发展的特点,注重采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进行综合管理。适应高科技发展的趋势,组建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机构,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日常监管,收效明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们在社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概括起来说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主观上不愿管、不敢管,客观上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具体来说,一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方式方法还不完全适应;二是随着高新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新业务方兴未艾,使社会管理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而我们的管理准备还不充分、不适应;三是随着改革的深化,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社会管理存在体制不顺、队伍不稳、力量不足、经费不够等问题,个别地方、个别环节甚至出现管理弱化的倾向;四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和渗透的图谋不断加剧,对我们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严峻的挑战,等等。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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