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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里的 “杨博士”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0日 16:58          来源:舒城新闻网     阅读数:6791

“杨博士”名叫杨书泉,现年三十岁。喊他“杨博士” 不仅因为他清瘦的面颊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像个有学问的人,还因为他博学、精干。从检三年, 舒城县检察院的同事们送他这样一个雅号,大家都亲热地这样称呼他。

杨书泉未到而立之年,就连闯三关:

1997年,体育专业毕业的杨书泉被分配到中学任体育老师。他边教学,边自学英语和法律知识,顺利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004年在公务员考试中他脱颖而出,被招录进舒城县检察院。

2005年他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一举通过,取得了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他不断给自己加压,在国家公诉人的岗位上,撰写多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受到业内人士的一致好评。

凭着学识,杨书泉成了院里的“兼职教员”。今年5月中旬,他为该院12名晋升四高检察官和全院干警讲授了《司法改革与检察改革》、《刑事诉讼法前沿问题》、《民事诉讼法专题》等课目。他能把理论和案例有机结合,且讲解条理清晰,语言生动精炼,说理深入浅出,备受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赞誉。

任检察官三年,年办案逾60件.

杨书泉进检察院就在公诉科工作。案件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如何核实、补充证据,如何定性等,都要求承办人认真审查、察微析疑、准确判断。否则,不仅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他在取得检察官资格后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主办各类公诉案件60多件,成功地完成了出庭公诉工作,所办案件无一起冤假错案,且有许多是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8月,在审查一起强奸案时,受害人对关键事实的陈述相互矛盾,关键证人的证词又有点含糊,严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他与同事冒着酷暑,骑上自行车到偏远的农村寻找受害人和证人核查证据。整整花了两天时间, 及时固定了证据。使案件得以准确定性,被告人终被绳之以法。

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受害方的医疗等费用未得到对方的赔偿,两家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发生了打砸房屋的恶劣事件。受害人及其亲属情绪失控,多次到省有关部门上访。杨书泉审查该案时发现,关键证据存在矛盾,又缺乏足够的证据来排除疑点。于是他多次与被告人交锋,及时补充、核实证据。最后被告人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科以刑罚,并主动赔偿了受害方的损失。

在2006年 “320专案组”移交的一起受贿大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多次翻供行为,杨书泉与反贪干警密切配合,制定了周密的审讯提纲。审讯中采取迂回包抄、单刀直入等审讯策略,使证据及时得以固定。在庭审期间,他精心准备,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使指控犯罪更有力,最终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处。

当选县政协常委半年间三项提案被采纳。

2006年底,杨书泉当选为舒城县第八届常委,他积极发挥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

他在“关于县城交通安全问题应予关注”的提案中,既切中目前县城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又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促成县有关部门落实增设交通信号灯,提高“纠违率、管事率”,开办宣传栏,关键路段增设停车位等措施。

在今年4月份的“五五”普法座谈会上,他建议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系列活动,被纳入县普法规划。

针对县法制办制定的《舒城县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他就草案的总则部分从司法自治的精神、民法的基本原则、法律的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修改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了舒城物业管理的规范化。(汪凌鸿)

责编:吴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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