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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3日 17:47          来源:舒城县文明办     阅读数:4926

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更是社会文明和居民素质的具体体现。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是大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人人重视文明交通,带头倡导文明行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才能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一、文明行车,从我做起。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红绿灯下不抢行;驾驶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疲劳驾驶、不强行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随意掉头;不违法停车、不逆向行驶;不接打手机、不抽烟、不吃东西、不聊天戏耍、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抛洒杂物、不向车外吐痰;开车系好安全带;行车时让出应急车道、停车时让出消防通道;应按划定停车泊位、停车区域箭头导向顺向有序停放,不违规乱停乱放、妨碍道路通行。公交车和出租车要带头遵守交规,出租车要按里程计价并主动向乘客出具票据。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靠边行驶,不抢道、不超速、不逆行、不违规载人载物、不乱停乱放、不闯灯越线;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应戴好安全头盔,车上不加装雨篷等影响行车安全的附属设施;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各类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开无牌无证、违规生产的电动三、四轮车。


二、文明乘车,从我做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请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搭乘公交车时,应在路侧安全区域内等候,文明礼让、排队依次上车,前门上、后门下,乘车时不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不随意拦车、追车,不乘“黑头车”、无牌照车;乘车时不把头、手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抛洒杂物。


三、文明行路,从我做起。行人应当沿道路两侧的人行道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当沿路边行走;在横穿道路时,应自觉遵守信号灯指示,走人行横道线,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不损毁公共交通设施;儿童上街和过马路应由随同大人牵引;不占道堆放物品或经营;不向非机动车驾驶人售卖雨篷及相关配件。


四、文明劝导,从我做起。广大居民朋友要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和志愿者劝导活动中来,勇于劝阻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沿街商户要主动落实好各自“门前”管理责任,维护好“门前”路面秩序,引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停车泊位统一朝向停放,不在人行道、盲道上停放车辆,不得设置地摊、地锁或其他障碍物占用车位;引导和提醒自己的家人、朋友和身边人注重交通安全,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营造美丽舒城新形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文明城市需要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建设!


舒城县文明办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舒城县城管执法局

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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