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城县从全县抽调35名干部,分8个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用2天时间,对全县21个乡镇和13个副河长单位的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我县自2017年实施河长制以来,建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总河长,13名县委政府领导任县级河长,59名乡镇同志担任乡级河长,441名村级两委同志任村级河长的三级河长体系,通过实施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整改、水工程建设,河湖面貌焕然一新,主要河流杭埠河水质持续保持在二类水以上。
本次主要是从河长制体系建立、河长履职和河长制“六大任务”实施三个方面,对乡镇和副河长单位河长制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力、巡河次数不够、资料不完善的乡镇和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单。
通过本次督查,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各级河长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有力推动了我县河长制工作的开展。